文/张继源
某一天刚从地里回来,准备洗涮睡觉,正是七月天,天气闷热,温度达到三十八度左右,人的心情也随之烦躁不安,好像将会有什么事发生。
这时,手机响了,传来了邻村调解主任紧急的声音:“老张,这里亲家两个为抢孩子快要打起来了,赶快过来帮忙调解调解,我们已经快控制不住局面了。再不来就要出大事了。”几分钟的时间,手机铃声响个不停,好比十八道金牌的调令,一阵比一阵催的紧。我便发动摩托,迅速来到了现场。只见门里门外挤满了人,好事帮忙的、看红火的、凑热闹的、说闲话的、耍凉棒的,啥人都有。门里老少八九个人,各手执兵器,无非锹、耙、棍、棒一类的家伙堵着门不让外面的人进来。我把调解主任、治保主任叫到一边询问是怎么回事。两个人如此这般、这般如此地把情况一介绍,我也就了解了一个大概:原来这两家本是亲家,可孩子们过不到一块儿,最近办理了离婚手续,财产也进行了分割。亲家亲家,姻亲一断,就不是一家人了。虽然孩子判给了女方,可当爷爷的思孙心切,这不集合上亲朋好友来个强行探视、先礼后兵,若有机会便将孩子抢走,看法院能奈我何!但是,强龙难压地头蛇,何况现在信息灵通,一个电话便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于是便上演了上述的一幕。
事情的来龙去脉基本上清楚了,我便先把外地老汉叫到车里,面对面地做工作。老汉的意见倒也明确,“俺就是看孩子来了,法律允许俺看孩子,为啥不让看?”“那你叫上这么多人干啥?”我问。“这都是亲友,想看孩子。”“想看孩子可以,怎么来的都是男的?老大,实话给你说吧,你这是动机不纯!”我有点生气,情绪有点激动,措辞也比较强硬。老汉见我火了,倒也识趣,便不再言语。“哪个是当事人?”我问,“在里面呢。”人们告诉我。推开众人,进到屋里,见两个不到三十岁的男女和一个约六、七岁的孩子在一起。若不是外面闹得沸沸扬扬,这家里还真是一幅其乐融融的家庭和睦图。细细观察,这对离散的鸳鸯也没有什么敌意,小女孩在他们中间跑来跑去,玩儿得很开心。又详加询问,男的也没有抢走孩子的意思,只是想来看一看罢了,而来的一行七人,除父亲外都是在一块打工顺路的亲友,并不是故意叫来闹事的。说不明,憋死人,女方家里一见那么多人来了,不惊慌失措就成假的了,故而闹得那么悬乎。
后来的事儿就好办了,男方孩子也探视了,心情也舒畅了,我又给老汉就刚才的态度道了歉,我说我也不了解情况乱说,实在是对不起。老汉也握着我的手连连说:“老张,要不是你来,我们是不是能走着回去还说不定呢!”总而言之,事情说开了,啥也没有,一场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风波终于风平浪静了。
题外话:说说探视权的问题,行使自己的探视权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发生,我劝当事人还是慎重行使这项权利为好。人不能沉迷在回忆之中,回忆之中的产品也不能经常玩味。因为孩子是无辜的,孩子永远是不幸婚姻中最大的受害者,大人们即便不能给孩子幸福,也要为他们创造必要的生活条件,这样才配得上“父母”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