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清徐*人物总第2374期 >2012-06-17编印

警徽闪闪铸忠诚
——记阳光警察张东亮
刊发日期:2012-06-1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记者张月英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在我县政法系统队伍中,便有着许许多多这样的警察,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对党的忠诚,书写着为民情怀。
  张东亮,现年35岁,县交警大队车管站民警。1993年—1996年在政府办工作,期间因工作吃苦肯干,荣获团县委青年岗位能手。1997年—1999年在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工作,期间荣获市公安局授予的优秀执机员称号。2012年4月27日,张东亮同志因勇救溺水青年,被县公安局党委授予“阳光警察”荣誉称号。
  警察就是纪律、就是奉献!
  小时候,张东亮就对警察这一行业有着深厚的感情。而今,张东亮已是家里的“第二任”警察。而他的“前任”,就是他的父亲。张东亮的父亲是公安局政保科一位民警。在东亮记忆中,警察总是与辛苦连在一起。他深深地懂得,万家平安的温馨,是公安干警们多少个不眠之夜换得的。
  成为一名警察后的张东亮,不断培养自己综合能力,以更好地胜任这份工作。张东亮先后在110指挥中心、交警队事故科以及现在的车管站工作。工作中,他爱岗敬业、踏实肯干。2000年正月初六晚上,在交警队事故科工作的他接到群众报警,说208国道上出了一起交通事故。从报案告知情况,感觉事故不大。然而,当他和事故科科长很快赶赴现场时,结果发现这里有一位重伤员。为能更多地赢得抢救伤员的时间,张东亮从208国道“霸道”地拦住一辆省煤炭厅的车,然后冲上车带路,飞速冲向最近的县二院抢救。然而当他焦急地守护到凌晨两点时分,那位伤员却因为伤情太重不幸去世。这件事对张东亮触动很深。他一直在想着,如果当时自己会一些救护知识,就可以为医生抢救赢得更多时间。从此,有心的他不仅注重对常规工作的学习,更开始留心学习起一些救护伤员的小知识来。电视上、电脑中,护理知识成为他的必修课程。
  警察就是正气、就是勇敢!
  抢救溺水人员,张东亮已经不是第一次了。2010年8月的一天,刚刚学会游泳的张东亮就曾抢救过一位溺水男子。那天,在外事游泳馆练习游泳的他,突然发现有一位不识水性的男子沉入深水区,在里面乱扑腾。由于当时是中午,游泳池里只有他们二人,张东亮情急之下想要抓住旁边的防护栏去救应。谁知距离太远探不到。之后,张东亮马上向那位男子抛出去一个救生圈,对方乱扑腾几下抓住救生圈的同时,张东亮也拼尽全力游了过去,并拖着救生圈将男子救了出去。
  他的事迹被大家广为传颂,则是在2012年4月22日的那次抢救溺水青年中。那天中午,我县西关村一位18岁的小伙子孟某,在下水游泳时突然溺水。站在岸边的同伴急忙伸出手去,但根本够不着。眼看着青年一点一点往下沉,同伴只能大呼救命。此时,适逢张东亮和朋友芦鹏路过清泉湖,距离事发地点大约有一百多米。职业的本能使他立即跑向事发地点,迅速潜入湖水,把已经沉至水下、呼吸停止的溺水者成功托出水面,完成这一系列过程,张东亮仅仅用了1分钟时间。与死神进行了速度的较量,他把那名18岁的溺水青年托出水面,为溺水者连续做了一分多钟的按压排水、心脏复苏急救。随后张东亮拨打了县110指挥中心,中心紧急协调120急救人员将落水者送往医院抢救。青年孟某被救护车拉走之后,张东亮和同伴拧了拧湿漉漉的衣服悄悄离去。
  鉴于张东亮同志见义勇为的突出事迹,县公安局党委授予他“阳光警察”的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局民警向张东亮同志学习,做一名雷锋式的好警察,做一名撼卫人民安危的忠诚卫士。
  事后,张东亮6岁的女儿在电视里看到父亲救人的事迹,兴奋地说,爸爸是英雄,长大了我也当警察救人。听到女儿这样说,张东亮更加感到一份责任,他默默告诫自己,警察就是正气,就是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