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公告*信息总第2369期 >2012-06-06编印

关注健康 珍爱生命 与食品安全同行
——致全县师生的一封信
刊发日期:2012-06-0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当前,学生们的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尤其是目前正值夏季肠胃病高发季节。由于孩子们的食品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而孩子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重要时期,因此,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管,老师们要引导孩子树立健康的食品理念,让孩子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常识。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辨别能力及自我防护能力。
  在此提醒学生们购买食品时要掌握“六要”、“六不要”原则:
  “六要”:
  一要看证照。看食品经销商是否具备《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及所售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如合格证等。
  二要看包装。看包装有无破损或外漏;密闭性金属包装是否有受胀起鼓现象;包装装潢文字、图案印刷是否工整清晰;是否有仿冒知名品牌包装装潢问题;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检验检疫证明等。
  三要看厂名。看包装和标签上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邮编、电话是否齐备、详细。
  四要看日期。看食品是否标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超过保质期;是否有提前标注生产日期或涂改、伪造生产、保质期限等问题。
  五要看文号。看食品是否注有卫生批准文号、生产批准文号、食品标签认可编号等资质批准文号。
  六要看标志。看食品是否有产品执行标准(“GB”开头是国家标准、“DB”开头是地方标准、“Q/”开头是企业标准)、成分配料、质量等级、净含量、进口食品的“CIQ”等标注;○R、○注为注册商标标记;“QS”标志为食品安全市场准入标志,无“QS”标志食品国家严令禁止销售。
  “六不要”:
  一不要购买添加剂超标的食品。谨防“甜味剂”、“着色剂”、“防腐剂”等添加剂超标,如外表有潮润、发粘、发霉以及过白、过红、变绿、变黑等非正常颜色的食品,不要购买。
  二不要购买杂质污染食品。注意食品中是否掺入表面类似物质或低档物质冒充正常食品;是否混入砂粒、发丝等杂物;是否销售没有防蝇、防尘设施的食品、熟肉制品、凉拌食品;售货员是否按卫生要求配戴手套、口罩等销售食品。对以上列举的食品应慎重购买。
  三不要购买味道异常食品。食品出现氨水味、霉味或其它异常味道,很可能已超过保质期或已经过“翻新”改装,不要购买。
  四不要购买垃圾食品。如油炸类食品、腌制类食品、加工类肉食食品(肉干、肉松、香肠等)、烧烤类食品等。
  五不要购买价格偏低的食品。购买食品要尽量选择合法正规、信誉较好的经销商和信誉较好的食品品牌;同品牌、同规格、同重量价格明显偏低的要慎重购买。
  六不要忘记索要购物凭证。购买食品尤其是直接入口的熟食品,一定要索取并保留好发票或收据,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作为投诉的依据。
  温馨提醒:广大师生一旦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及其他假冒伪劣商品,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
  卫生局:5722298    工商局:5729315       质监局:5737550    农业局:5722230       经信局:5722273    畜牧局:5202300       公安局:110           水务局:5722157       蔬菜办:5722964    供销社:5722526       环保局:12369       粮食局:5722331       食药监局:5736934  食安办:5738120       千忙万忙,食品安全教育不可忘。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孩子的食品安全多一点教育和关注,给孩子多一些快乐和平安。
  最后,衷心地祝愿全县师生健康快乐,合家幸福!
  清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