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社会*观察总第2365期 >2012-05-27编印

离婚本是缘分尽 不必雪上再加霜
刊发日期:2012-05-2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离婚,已成了一件“时髦”的事情,近年来,更是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因此也就成了调解员头疼的事,能不离的劝解得不要离;能不散的劝解得不要散。因为离婚毕竟是一件杀伤力太强的事情。“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从老人们来说,辛辛苦苦大半辈子给儿女们置下的产业转眼间烟消云散,为了儿子的再婚,弯下腰来、撅起屁股,不顾老弱病残之身,继续受死受活。从孩子们而言,心灵上的创伤金钱难以弥补。随着时间的转移,种子畸形地生根、发芽、结果。每当看到那孩子们茫然无助,飘忽不定,饱含哀怨仇恨的眼神,我就心痛不已,不忍再看。就此奉劝那些准备离婚的男男女女,离婚不是坏事,离婚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有人说离婚是一对不幸的结束,两对幸福的开始。是不是这样的,我看只有当事人心里清楚,个中滋味、酸甜苦辣、冷暖自知、但劝你们要离就早离,快刀斩乱麻,不要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太大的危害。再者,离婚,缘分就尽了,就是陌路人了,相互之间再没有责任和义务了,大可不必因此事,争得面红耳赤,打闹得头破血流,人还没有了,钱财又算的了什么,得饶人处且饶人,不必雪上加霜。离婚也就是一晚上的黑暗,等到第二天天亮,太阳照常升起,小鸟依然欢唱,生活就是这样美好,这才是离婚当事人的正常的心理状态。
  某日,受县法院民一庭魏庭长之邀,参与调解了一起因离婚引发的财产纠纷案。对簿公堂的是老公公与前儿媳妇,老公公事实与理由充分,证据得力,成进攻之势,前儿媳多口难辨,无法自圆其说,皆因覆水难收,节节败退。双方代理人更是唇枪舌剑,互不相让。然而,细心的魏庭长发现了一个打开双方僵持局面的一个突破口,那就是老公公孙子的学习教育,生活问题,监护权在女方。这个孙子便是打开原、被告心结的钥匙,便是联系原、被告心头的纽带,鉴于原、被告都不愿孩子受牵连,都希望孩子过得好的共同理念,双方终于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本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临结束前媳妇饱含深情的一声“爸爸”,令参加庭审调解的全体人员无不潸然泪下,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婚姻,婚姻,昏头胀脑地不知什么原因便走到了一起,便是缘分,这个缘分也是有度地,有一寸长不到一尺。即便缘分尽了,好离好散,不要光为自己想,也为孩子和老人想想。我有个不符合客观事实的想法说出来供大家一笑,那就是提倡“裸婚”,将所有财产返归父母和孩子,离婚者净身出户。这样可能对社会的危害性稍微小一些,可这样又会引发出其它矛盾。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家想怎样说就怎样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