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2365期 >2012-05-27编印

市政府公布第一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事权项目
106项事权正式下放到我县
刊发日期:2012-05-27 阅读次数: 作者:市林业部门6项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市政府近日发出通知,公布了第一批扩大县级(清徐县、古交市)经济社会管理事权项目,106项事权正式下放到我县。
  4月17日,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扩权强县办《关于我市第一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的情况汇报》。5月11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一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事权项目的通知(并政发〔2012〕20号)。
  太原市第一批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事权项目涉及13个部门,确定下放事权项目106项,其中,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类31项(其中,市发改部门19项、市经信部门10项、市商务部门2项),涉及土地管理、资源开发及地质环境保护类17项(市国土部门17项),涉及环境保护项目审批管理类13项(环保部门13项),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审批管理类22项(其中,市住建部门15项、市城乡管理部门1项、市房产管理部门2项、市城乡规划部门5项),涉及人力资源审批管理类13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13项),涉及财政管理类2项(市财政部门2项),涉及工商登记类1项(市工商部门1项),涉及林业生态审批管理类6项(市林业部门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