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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清徐*乡镇
总第2357期 >
201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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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徐来廉花开
图说《廉政准则》
刊发日期:2012-05-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三十、禁止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十一、禁止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县纪委县监察局清徐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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