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确保小餐饮食品安全,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水平,建立健全小餐饮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县食药监局于近日开始对全县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含50平方米),符合餐饮服务基本特征的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小食堂、小农家乐等)开始进行整规试点。
为推进小餐饮整治行动顺利进行,他们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率先对县城内小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督查,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监管档案,指导、督促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小餐饮单位整规标准的,一律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单位坚决予以取缔。
目前,该局已完成文源路、紫林路、育青路、四通路、南门街、凤仪街等33家小餐饮单位的督查。本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