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加强“三资”管理与监督,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清源镇积极行动,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措施,深入开展“三资”管理规范活动,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资”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管站,具体负责处理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日常事务。
二是组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镇与各村签订了“三资”委托代理协议,扩大代理范围,规范代理程序,理顺代理事项,对村级组织的经济往来、资产资源处置,履行日常管理。
三是建立镇、村“三资”管理监督小组。对村级“三资”运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保证“三资”安全运营。
王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