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清徐*民生总第2335期 >2012-03-16编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生为本 人才优先 强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跨越发展
刊发日期:2012-03-1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清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县人社局)作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承担着以促进就业、维护劳动者权益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担负着以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管理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职能。
  ——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指导、规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统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贯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
  ——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绩效考核。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事项。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凝心聚力抓落实,民生工作卓有成效
  ——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截至目前,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598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转移农村劳动力2519名。农民工累计技能培训3383人,城镇失业人员培训1956人,创业培训298人;技能鉴定680人。困难群体再就业239人。积极开展创业富民年活动,东湖情商贸有限公司成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截至目前,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366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3818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266人;工伤保险参保、生育保险参保分别是12288人、4747人。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征缴分别征缴14213万元、470万元、3207万元、492万元、45万元。
  ——人事体制改革全面实施。依照政策积极组织全县301个事业单位进行岗位设置工作,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率达99%。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58名教师。鉴证续签、新签聘用合同232份。为160名技术工人申报了技术等级岗位考核,为全县428名专业技术人员下发了任职资格通知。对全县事业单位6518人的绩效工资进行了审批。认真组织实施了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和公务员登记工作。举办8场招聘会,为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团组织了专场招聘会。
  ——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截至目前,检查用人单位1020户次;受理查处举报投诉案件90起,审理劳动争议案件28起,法定时限内结案率均为100%,劳动人事关系进一步和谐稳定。
  创新思维求突破,全局工作亮点纷呈
  ——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2011年我县成功纳入全国第一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从2011年7月起,全县城乡60岁以上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始按月领取95元的养老金。
  ——就业技能培训更深入。创新开展“定单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努力帮助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
  ——社会保险政策更灵活。努力用足用活社会保险政策,不断扩大就业资金使用范围,通过发放社保补贴稳定就业局势。
  ——社会管理创新破难题。社会保险工作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千方百计抓扩面,想法设法促征缴,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和征缴基金创历史新高。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践行民生为本。建立健全暖气片、煤矿、建筑等行业劳动用工保证金制度。在劳动用工密集的企业派驻“劳资员”监督企业工资发放情况。对欠薪严重的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努力推进全县监察网络化和网格化建设,实现劳动监察工作全覆盖。
  廉洁从政抓作风,提高效能树立形象
  ——抓团结,增强工作合力。在班子内部,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协商,集思广益,班子成员带头讲团结、讲大局,既强化分工负责制,又坚持分工不分家,公信力和凝聚力进一步提高。
  ——抓法纪,促进勤政廉政。严肃工作纪律,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不断强化廉政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教育干部职工要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全系统干部职工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抓服务,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明白制等制度。注重坚持依法行政,从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审批程序等关键环节入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