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清徐*乡镇总第2332期 >2012-03-09编印

打击非法集资 共创和谐社会
刊发日期:2012-03-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5.订立陷阱合同:不法分子有的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的法律处罚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例如: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最高可处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