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欢度元宵节和架火节,清徐消防大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放鞭炮要遵守“九项注意”:
一是群众燃放时要认真阅读说明和注意事项,严格按说明书确定的方法燃放,同时家长要对未成年人和儿童进行监护,以免发生危险和意外。
二是切莫在非正规销售点购买鞭炮,避免买到质量不合格、药量超标的烟花爆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家中存放烟花爆竹,请注意远离火源,放在儿童不能取到的地方。
三是阳台、楼道不能燃放鞭炮。
四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包括:重要文物保护场所;重要军事区域;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幼儿园、医院、教学科研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居民楼阳台、楼道等。
五是群众注意看清禁放标志,红色标志表示禁放点6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鞭炮,橙色标志表示禁放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鞭炮,黄色标志表示禁放点1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鞭炮。
六是不能带着鞭炮打的、坐公交。
七是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报警时要讲清楚起火单位名称、地址、着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报警使用的电话号码等,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报警同时,要尽力扑灭初期火灾。如果没有电话要立即向家人和邻居大声呼喊:“着火啦!着火啦……”让大家尽早知道失火消息。
八是禁止燃放孔明灯。
九是烟花爆竹的主要成分是火药和可燃性金属粉末,引燃后会产生较大的热量和冲击力,可造成热烧伤和爆震伤。
受伤早期—定要迅速降低损伤处的组织温度,用凉水冲洗,冰块、冻肉冷敷等方法处理,以减轻肿胀,防止损伤加重。冷敷后要进行局部消毒,如有破损,要赶快到正规医院就近治疗。对于头、耳、眼、鼻、面部损伤不可掉以轻心,均应到医院接受检查治疗,以免贻误治疗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