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融媒网首页
PDF版
下一版
上一版
A2:社会*观察
总第2312期 >
2012-01-15
编印
返回阅读
|
视觉导航
乱贴广告 罚款一万
刊发日期:2012-01-1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1月11日,县工商局查处一起擅自发布户外广告案件,当事人被处罚款10000元。
近日来,县工商局加大对非法广告打击力度,着力净化县城广告市场。县工商局商标广告科执法人员在对美锦大街户外广告进行巡查时发现,在部分三轮出租车的车身上张贴有某医院发布的医疗广告,广告的右下角未标明相关登记证号,执法人员当即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未经登记擅自制作喷绘并在县城部分三轮出租车上发布医疗广告,对其医院进行宣传。目前,该医院已停止其违法行为,接受了处罚。本通
复制链接
下一篇
上一篇
返回目录